警惕引发木工机械事故_三个直接原因

来源:东莞市博盈木工机械有限公司      时间:2022-06-15 15:30:39

生命至高无上,安全至关重要。安全工作无处不在。只有常思安全之策,常查安全之患,常尽安全之责,才能做到平时不出差错,关键时刻不出意外。安全工作重在预防,只有把关口前移,才能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。


 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可归纳为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、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和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这三个方面。


一、 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


  所谓的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工作时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,或精神过于紧张,或操作人员对机器结构及所加工工件性能缺乏了解,或操作不熟练及操作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。具体表现:


  (1)操作错误、忽视安全、忽视警告。包括未经许可开动、关停、移动机器;开动、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;开关未锁紧,造成意外转动;忘记关闭设备;忽视警告标志、警告信号;操作错误(如按错按钮,扳手、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) ;送料速度过快;机械超速运转;工件、刀具紧固不牢;加工时切削量过大等。


  (2)造成安全装置失效。拆除了安全装置,安全装置失去作用,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。


     (3)用手代替工具操作。用手直接清理切屑,不使用夹具固定工件而直接手持进行机械加工等。


     (4)机械运转时,进行加油、修理、检查、调整、焊接或清扫。


  (5)穿不安全装束。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,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忽视其使用。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,穿着过于肥大、宽松的服装,在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,穿拖鞋进入车间等。


  (6)无意或未排除故障而接近危险部位。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的零部件设备之间清理卡住物时,可能造成挤伤、夹断、切断、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入等严重的伤害。除了机械结构设计不合理外,也是违章作业所致。


二、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


 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计和制造中存在着缺陷,机床部件、附件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缺失等。具体表现:


  1、防护、保险、信号等缺失或有缺陷。


    1.1 无防护。无防护罩,无安全保险装置,无报警装置,无安全标志,无护栏或护栏损坏,设备电气未接地,绝缘不良,噪声大,无限位         装置等。

    1.2 防护不当。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,防护装置调整不当,安全距离不够,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。


  2、设备、设施、工具、附件有缺陷。


    2.1 设计不当,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。制动装置有缺陷,无急停装置,木工圆锯机无分料刀,木工压刨床无止逆装置等。

    2.2 强度不够。机械零件强度不够,绝缘强度不够,选用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,高转速主轴没作动平衡等。

    2.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。设备带“病”运转,超负荷运转等。④维修、调整不良。设备失修,保养不当,设备失灵,未加润滑油等。


三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


 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是工作场地照明不良、温度或湿度不适宜、噪声过高、设备布局不合理、备件摆放零乱等。具体表现:


  1、生产场地环境不良。


  1.1 照明光线不良。包括照度不足,作业场所烟雾、烟尘弥漫、视物不清,光线过强,有眩光等。

  1.2 通风不良。无通风或通风系统效率低等。

  1.3 作业场所狭窄。

  1.4 作业场地杂乱。工具、制品、材料堆放不安全。


  2、储存方法不安全。物品、物料等堆放过高、不稳等。


  3、地面滑。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,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、料头等。


木工机械设备属于操作危险性较大的设备,常思安全之策,常查安全之患,常尽安全之责,才能做到平时不出差错,关键时刻不出意外。以上三个原因,您是否紧记,并执行了。